華爾街日報9日報導,全球第三大唱片公司EMI集團開始和線上零售商討論,販售未加裝防拷軟體的MP3格式數位音樂,此舉象徵音樂產業反盜版策略的一大改變。
如果雙方達成協議,EMI將成為首家為擴大數位音樂市場佔有率,而解除線上音樂轉錄限制的主要唱片公司。
MP3轉錄限制解除後,消費者將可隨意複製購買的數位音樂,並在任何播放機上播放。
EMI認為,解除這項限制,有助於提高數位音樂銷售。目前,消費者在蘋果線上音樂零售店iTunes購買的音樂,僅能在iPod播放,引起唱片公司和競爭同業的不滿。
其實除了EMI,其他大型唱片公司也有類似想法,但態度沒有EMI那麼積極。也有部分唱片公司認為版權保護軟體對打擊盜版很重要,反對移除。像華納音樂集團就認為保護程式仍有其必要。
據瞭解,目前和EMI討論的線上音樂零售店主要是iTunes的競爭對手,如維康(Viacom)的MTVNetworks等線上公司。
熟悉內情的人士指出,EMI是在去年12月底向線上音樂零售商提出此一計畫。EMI要求線上音樂零售商預付數百萬元的「風險保險」費,但遭拒絕,於是今年1月底,EMI又提出新的計畫,並詢問零售商願意預付的金額。EMI在計算預付總額後,就會決定是否推動這項策略。
EMI 是全球銷售額第三大的唱片公司,擁有披頭四(The Beatles)、電台司令(Radiohead)和野獸男孩(Beastie Boys)等著名樂團的版權,但尚未以數位方式銷售部分藝人的音樂,其中最著名的就屬披頭四。目前,全球雷射唱片(CD)的銷售節節下滑,數位音樂則是持 續上升,唱片業界把數位音樂下載視為業界存活的關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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